12. 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
為促進困難家庭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沈陽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沈陽市財政局對沈陽市轄區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中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農村低收入家庭、脫貧家庭和特困人員、孤兒、殘疾、烈士子女及或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補貼對象以每年發布文件為準),并有求職創業意愿且首次申領求職創業補貼的畢業生設立。
12.1 需提供要件
12.1.1 沈陽市高校畢業生申請求職創業補貼審批表(資料來源:申報人)
12.1.2 畢業院校開具的畢業生資格證明原件(資料來源:學校)
12.1.3 畢業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資料來源:申報人)
12.1.4 畢業生提供申請補貼所需的身份證明材料(資料來源:申報人)
(身份證明材料包括以下項目,滿足其中一條即可。)
① 低保家庭畢業生提供戶口簿、本人及家庭在有效期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 貧困殘疾人家庭的畢業生需提供戶口簿、區縣及以上相關部門出具的《貧困證明》(附件1)原件、家庭主要成員(以戶口簿為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 農村低收入家庭畢業生需提供戶口簿、區縣及以上相關部門出具的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的有效證明原件;
④ 脫貧家庭中的畢業生需提供戶口簿、區縣及以上相關部門出具的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的有效證明原件;
⑤ 特困畢業生需提供本人有效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原件及復印件;
⑥ 孤兒畢業生需要提供個人有效的《兒童福利證》原件及復印件;
⑦ 殘疾畢業生需提供市級以上殘聯部門頒發的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
⑧ 烈士子女需提供戶口所在區縣或定期領取撫恤金所在區縣相關部門出示的證明;
⑨ 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需提供本人有效的銀行貸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12.2 辦理路徑
窗口辦: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明德樓305室
申請人提供相應材料報到二級學院,完成審核并公示,公示后報到招生就業工作處就業科,就業科統一匯總材料上報上級部門。
12.3 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以每年上級文件要求報送的具體截止時間為準)。
12.4 溫馨提示:為避免因材料不規范或缺失造成往返奔波,建議您嚴格按照文件要求準備申報佐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