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體育場館使用申請
21.1 需提供要件
①制定方案:按照“誰舉辦、誰申請、誰負責”原則,舉辦單位需制定活動使用方案,確定負責教師,對活動的性質、時間、人員、數量、所需器材等進行明確。
②提出申請:舉辦單位在“微哨”APP中的服務大廳填寫《體育館使用申請》,至少提前一周向體育與健康部提出申請,明確活動負責教師。
③核實審批:體育與健康部遵循活動級別等實際,進行使用時間和場次安排。申請須為舉辦活動單位,不接受學生個人申請。
④提供服務:體育與健康部安排工作人員提供燈光、麥克、音響、大屏幕等設備服務。
⑤活動開展:舉辦單位根據活動策劃組織開展相應活動。活動指導教師加強對活動的過程管理,落實安全措施,禁止違反法律法規等任何情況的發生。
⑥場地恢復:活動結束后,借用單位檢查、打掃衛生,恢復場地原有狀態。晚上活動最晚于21:00結束。體育與健康部負責教師組織工作人員進行驗收。
21.2 辦理路徑
網上辦:登錄“微哨”APP,在“服務大廳”欄選擇“體育館使用申請”并按要求填寫。
21.3 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21.4 溫馨提示:請借用場館的單位注意場地設施安全及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