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開放大學(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
校園除雪工作實施辦法
遼開大字〔2024〕39號
第一條 為進一步增強全校教職員工和學生主人翁責任感,培養愛校情懷,加強勞動教育,切實做好校園除雪工作,及時清除校園積雪,確保校園道路暢通、環境整潔和人員出行安全,參考相關制度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各部門、駐校各單位,全校教職員工和學生均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校園除雪工作堅持統一指揮、協同配合,分工負責、全員參與,以雪為令、除雪務凈的原則。
第四條 學校成立除雪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校園除雪工作,組長由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長擔任。辦公室設在后勤保障服務中心,具體負責校園除雪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及物資保障工作。
第五條 學校各部門、駐校各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除雪工作:
后勤保障服務中心組織物業公司負責校園主干道除雪工作。
學校各部門按照分工組織本部門教職員工和學生負責除雪責任區域的除雪工作。各部門除雪責任區域由后勤保障服務中心會同學生工作處負責劃分。學生除雪情況由學生工作處負責監督檢查。
黨政辦公室組織學校機關行政人員負責行政樓前除雪工作。
駐校各單位負責各自駐地周邊區域除雪工作。
保衛處負責除雪現場車輛和行人疏導調流工作。
第六條 寒假期間,校園除雪工作一般由后勤保障中心組織物業公司具體負責;雪量較大時,經學校除雪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以組織教職員工到校除雪。
第七條 校園主干道除雪工作,應當做到見雪即動、邊下邊除、邊除邊運、不得積雪。
除校園主干道以外的其他區域除雪工作,當日7時至17時降雪的,應當在降雪停止1小時內組織進行;18時至次日7時降雪的,應當在早8時前組織進行;雪量較大、降雪時間較長的,可視積雪情況,在降雪期間適時組織進行。上述除雪工作一般應當在24小時之內完成。
除雪期間,教學部門可酌情適當調整學生上課時間。
第八條 除雪應當達到主干道露出黑色路面、道路標線和路邊石,無空段、漏段、雪條、冰包;臺階、步行道、廣場露出路面或方磚,無殘留冰雪。清除的積雪應當堆放整齊,確保方便行人行走和車輛通行。
對無法人工清除的厚重冰面,由后勤保障服務中心統一組織清除。
第九條 對未按照除雪時限和標準完成除雪任務的部門和單位、未經同意無故不參加除雪工作的教職員工和學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限期改正、通報批評等處罰。對完成除雪任務好的部門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
第十條 遼寧技師學院可參照本辦法執行。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蒲河校區除雪責任區域表
2.北陵校區除雪責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