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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管理類具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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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開放大學(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教材工作管理辦法(修訂)

發布時間 :2025年07月08日 編輯 :高靜靜

遼寧開放大學(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

教材工作管理辦法(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大中小學教材建設的意見,為貫徹落實《普通高等學校教材管理辦法》《職業院校教材管理辦法》和《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教材管理實施細則》《遼寧省職業院校教材管理實施細則》等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學校教材建設與管理工作,切實提高教材工作的質量和水平,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教材是指用于開放教育、全日制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課堂教學用書和實習實訓使用的教學用書,以及作為教材內容組成部分的教學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視頻資源、圖冊、活動手冊和課件等)。

第三條 教材必須體現黨和國家意志,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和價值導向,充分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體現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基本特征,體現遼寧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特色,為遼寧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高質量人才和技能支撐。

第四條 教材建設根據學校專業人才培養和教學實際需要,優先安排重點專業群和編寫團隊實力強、準備充分的教材建設工作。教材建設堅持質量第一、特色鮮明、體現融合發展要求。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學校教材工作委員會。學校黨委書記和校長擔任教材工作委員會主任,分管教材工作校領導擔任副主任,委員由黨委宣傳統戰部門、教材管理部門、教學質量管理部門、科研管理部門、相關教學單位負責人及專家(具有行業企業工作經歷的專家至少1人)、一線教師(教授)組成。學校教材工作委員會成員為15-21人的單數。

 學校教材工作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學校教材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學校開放教育省考試課程、全日制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教材建設和選用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制定學校教材建設工作指導性意見。

(二)負責研究學校教材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統籌學校教材意識形態審核,負責學校教材排查和教材選用的最終審定工作。

(四)負責對教材建設部門提出的教材建設需求方案和年度教材建設草案進行審核。

(五)教材立項的科學性、必要性以及教材編寫團隊情況等上位文件相關要求進行審核。

(六)負責教材評審、評優和推薦等工作。

(七)負責審核教材出版合作事項。

第七條 教材工作委員會審議決定有關事項時,須不少于2/3成員出席會議。事項經參會成員充分醞釀討論后,出席會議人數的2/3及以上表決同意方可通過。表決采取實名投票方式進行。

第八條 學校教材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教材管理日常事務。辦公設在教材管理部門,教材管理部門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

第九條  學校教材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一)根據學校教材年度建設計劃,組織開展教材建設立項、申報和評審工作。

(二)組織開展教材意識形態審核、教材專項排查和教材選用的匯總復審工作。

(三)組織開展教材編寫人員培訓工作。

(四)組織開展教材出版、交流合作工作。

(五)組織開展教材評審、評優工作。

(六)組織開展教材的征訂與發行工作。

(七)負責學校教材采購招標工作。

(八)負責教材建設工作中的編校服務工作。

(九)組織開展教材申報、參評等工作。

(十)完成教材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條 教材建設部門是指從事開放教育、全日制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校內教學部門,是教材建設工作實施的責任單位。其職責是:

(一)根據學校教材配置要求,提出部門(單位)教材建設需求方案和年度教材建設草案。

(二)按學校下達的教材年度建設計劃組織本部門(單位)教學人員積極申報教材建設立項。

(三)負責本部門教材立項的初審。審核擬立項的教材是否符合本辦法中第三條規定和國家相關文件要求,審核教材編寫團隊成員是否經所在部門(單位)黨組織審核同意參與教材編寫工作。

(四)負責為立項教材編寫團隊創造條件開展教材編寫工作,并督促其按時保質完成編寫任務。

(五)負責本部門所使用教材的意識形態審核工作和教材排查工作。

(六)負責本部門(單位)選用教材初審工作,嚴格落實教材選用要求。

第十一條  自建教材建設部門應是校內各部門及遼寧開放大學體系內的市級開放大學。

第三章  教材編寫

第十二  教材編寫或修訂應依據學校教材規劃,嚴格遵照國家專業教學標準、課程標準和職業標準(規范)等,服務學生成長成才和就業創業。教材編寫或修訂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有機融入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法治意識和國家安全、民族團結以及生態文明教育,弘揚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時代風尚,弘揚精益求精的專業精神、職業精神、工匠精神和勞模精神,努力探索構建中國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疇、理論范式和話語體系,防范錯誤政治觀點和思潮的影響,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努力成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內容科學先進、針對性強,選文篇目內容積極向上、導向正確,選文作者歷史評價正面,有良好的社會形象。公共基礎課程教材要體現學科特點,突出教育類型特色。專業課程教材要充分反映產業發展最新進展,對接科技發展趨勢和市場需求,及時吸收比較成熟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規范等。

三)符合針對的教育類型人才成長規律和學生認知特點,對接國際先進教育理念,適應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和優化課程體系的需要,專業課程教材突出理論和實踐相統一,強調實踐性。適應項目學習、案例學習、模塊化學習等不同學習方式要求,注重以真實生產項目、典型工作任務、案例等為載體組織教學單元。

四)編排科學合理、梯度明晰,圖、文、表并茂,生動活潑,形式新穎。名稱、名詞、術語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質量標準和規范。倡導開發活頁式、工作手冊式、AI數字等新形態教材。

五)符合知識產權保護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別、職業、年齡歧視等內容,不得有商業廣告或變相商業廣告。

第十三  教材編寫人員要經所在部門(單位)黨組織審核同意,并由建設部門集中向教材管理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編寫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認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四個自信”,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堅持正確的國家觀、民族觀、歷史觀、文化觀、宗教觀,沒有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熟悉所從事的教育類型的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對本學科專業有比較深入的研究,熟悉行業企業發展與用人要求。有豐富的教學、教科研或企業工作經驗,一般應當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技術資格),新興行業、行業緊缺技術人才、能工巧匠可適當放寬要求。

三)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會形象和師德師風。

四)有足夠時間和精力從事教材編寫修訂工作。

編寫人員不能同時作為同一課程不同版本教材主編。

第十四 教材編寫實行主編負責制。主編負責教材整體設計,把握教材編寫進度,對教材編寫質量負總責。主編須實際主持教材編寫(修訂)工作(新建教材應撰寫四分之一以上內容)。主編須符合本細則第十三條規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堅持正確的學術導向,政治敏銳性強,能夠辨別并自覺抵制各種錯誤政治觀點和思潮。

二)校內講義一般應當具有副高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具備5年以上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講師、技師、工程師等)且所學研究生專業與課程所屬專業大類相符,新興專業、行業緊缺技術人才、能工巧匠、實訓教學用書及教輔材料主編資質原則上應參照上述要求,如遇特殊情況經教材工作委員會研究可適當放寬條件要求;出版教材一般應當具有副高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三)講授本門課程3以上(新興專業可放寬條件)。

(四)有較高的文字水平,熟悉教材語言風格,能夠熟練運用中國特色的話語體系。

(五)教材主編原則上應由學校教師擔任,如需聘請校外專家擔任教材主編,須吸收學校相關教師擔任第一主編并參加編寫。

審核通過后的教材原則上不更換主編,如有特殊情況,教材建設部門單位應報教材工作委員會批準。

第十五條  教材編團隊成員應包含相關學科專業領域專家、教科研人員、一線教師、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和能工巧匠等。

 教材建設團隊成員為58人,其中主編12人,企業專家23人(企業專家擔任主審,亦可參與編寫)。

第四章 教材建設的一般程序

十七 教材立項

教材建設工作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堅持“凡編必審”原則,通過立項審批程序進行管理。

(一)教材管理部門每年年初發布立項通知,組織開展立項申報工作。

(二)教材建設部門根據學校教材建設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教材建設需求方案組織本部門教材建設申報工作。

(三)教材編寫團隊填報立項申請并提交教材編寫大綱和樣章,經教材建設部門同意后統一報教材管理部門申請立項。

第十八條 建設立項審批

(一)實行教材編審分離制度,遵循回避原則。教材管理部門對立項申報團隊人員和申報材料進行匯總復審,并將審核合格的申報材料提交學校教材工作委員會進行論證和審批,其中意識形態屬性較強的教材還應送黨委宣傳統戰部門進行政治審核和把關。

(二)教材審核應依據教材規劃以及課程標準、專業教學標準、崗位實習標準等國家教學標準要求,對教材的思想性、科學性、適宜性進行全面把關。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標準要有機融入教材內容,不能簡單化、“兩張皮”;教材編寫人員政治立場、價值觀和品德作風有問題的必須更換。

(三)經批準建設的項目,由學校統一公布立項結果,教材管理部門組織建設。

第十九條 編寫與論證

教材編寫團隊根據學校公布的立項結果組織開展教材建設工作。教材建設內容必須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要求,同時根據最新的課程標準,按照教材編寫大綱和樣章進行編寫。教材編寫完成后,聘請有關專家對書稿進行專業評審論證通過。教材編寫團隊將終審合格后的定稿提交學校教材管理部門。書稿定稿須達到“齊、清、定”標準。

第二十條 編校與印刷

教材管理部門組織人員對評審合格后書稿進行“三審三校”、出書稿清樣。教材主編對書稿清樣進行最終定稿。主編和教材管理部門負責人共同簽署教材書稿付印單后由教材管理部門負責印刷工作。

二十一條 教材出版

(一)自建教材出版條件

凡學校通過批準立項的新建教材即校內講義須在校內使用3個教學周期(含)以上且在教學過程中應用效果良好、無校內庫存后教材管理部門向合作出版單位進行教材出版選題申報,選題通過后報學校教材工作委員會列入學校教材出版計劃。校內講義應用效果一般的可以繼續修訂或停用

(二)教材出版管理

1.自建教材出版

凡經教材管理部門推薦出版的教材,出版的各環節均由教材管理部門統一負責,并為教材主編提供后續服務保障工作。

2.非自建教材出版

為鼓勵學校教師建設優質精品教材,經出版單位或合作院校約稿,校內教師任主編或參與出版非學校自建教材。校內教師自費出版的教材學校不予認定。非自建出版教材滿足學校教材建設要求經學校批準立項后方可出版。如在學校使用須經學校教材工作委員會審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嚴禁校內教師私自出版已立項且不滿足出版條件的自建教材,一經發現違規者,學校將追究其責任、追償損失

第二十二條 教材修訂

建立健全動態調整機制,教材投入使用后,應根據經濟社會和產業升級新動態及時修訂,教材內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進行修訂。

(一)經學校立項出版,原則上職業教育教材3年修訂一次,開放教育教材5年修訂一次以版權頁的出版時間計算)。

(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的。

(三)行業企業相關技能標準進行調整的。

(四)專業知識更新的。

(五)其他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

第二十三條 教材建設監管

(一)凡經學校教材工作委員會批準的教材建設項目,必須按照計劃如期完成建設任務。學校教材管理部門負責對教材建設項目的實施過程和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完成的,需經學校教材工作委員會批準并辦理緩建手續;無故拖延或終止建設項目的,學校教材工作委員會將終止或取消該項目,自取消項目之日起三年內禁止教材編寫團隊成員申報立項;影響正常教學的,學校將追究教材建設部門和主編及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建立教材建設檔案。凡建設完成的教材,教材管理部門須保留、登記,同時將教材樣書送學校檔案室存檔。

第二十四條 教材加印管理

在教材征訂前,教材管理部門向課程管理部門反饋自建內講義庫存信息。在得知庫存一周內,課程管理部門結合每學期用量和使用學期數(一般不超過三個學期)提交加印申請。教材管理部門依據加印申請進行加印。

第五章  教材選用

第二十五條 教材選用

(一)按照“凡選必審”原則,凡是進入課堂的教材均須經過嚴格選用審核。教材選用工作由學校教材工作委員會統籌管理和最終審定,教材建設和管理部門負責具體教材選用和前期審核工作。教材內容應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和國家教材委員會、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符合學校人才培養目標及課程標準要求。

(二)教材選用應當結合學校實際,遵循以下要求:

1.中等職業教育的思想政治、語文、歷史三科必須使用國家統編教材。高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必須使用國家統編的思想政治理論課教材、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其他意識形態屬性較強的教材和涉及國家主權、安全、民族、宗教等內容的教材等必須統一使用國家統編教材。

2.中等職業教育公共基礎必修課程教材須在國家規劃教材目錄中選用。

3.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除上述課程之外課程的教材優先在國家和省級規劃教材目錄中選用,其次選用自建教材。

4.開放教育省管課程優先在國家和省級規劃教材、精品教材及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的優秀教材中選用,其次選用自建教材。

5.職業教育選用的教材在本辦法第二十五條(二)12、和3中沒有的,可在職業院校教材信息庫選用;開放教育省管課程選用的教材在本辦法第二十五條(二)4中沒有的,可在國家開放大學出版傳媒集團教材目錄中選用。

6.專業課程教材不得選用崗位培訓教材。

7.選用的教材必須是通過審核的版本,擅自更改內容的教材不得選用,未按照規定程序取得審核認定意見的教材不得選用。

8.不得選用盜版、盜印的教材。

9.各部門要嚴格遵照選用結果使用教材。選用境外教材,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10.不得選用未經學校教材工作委員會批準的各類校內教師署名教材(含校內教師署名主編、副主編或參編)。

(三)各教學單位在課程標準相同的情況下,相同的辦學形式中的同門課程,或不同辦學形式同門課程,建議選用同一種教材版本。

(四)要結合課程、專業的調整,促進教材的更新換代。各教學單位所選教材,職業教育類教材原則上為近三年出版的新版教材;開放教育類省考試課程教材原則上為近五年出版的新版教材。

(五)課程標準沒有大的調整,教材選用版本應保持一定的穩定性。

(六)教研室(教學團隊等)是教材選用推薦組織,課程負責人(責任教師)是教材選用的第一責任人。各教學單位黨組織和負責人對本部門選用的教材進行審核把關,學校教材工作委員會對學校選用教材進行終審把關。

(七)教材選用執行備案制度。按照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求開展學校教材選用版本的備案工作。

第六章  教材征訂與采購

第二十六條 教材征訂

(一)統一組織征訂

教材管理部門只負責全日制職業教育和開放教育的教材征訂工作。教材管理部門以學期為周期,統一組織征訂工作,確保學生教材全部征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學生推銷教材,不得以教材名義向學生收取費用。

(二)統一征訂時間

全日制職業教育類教材征訂時間為每年5月中下旬(秋季學期),11月中下旬(春季學期),新生教材的征訂時間為每年5月下旬首次征訂和新生報到后兩個工作日補訂;開放教育類教材征訂工作須根據國家開放大學下一個學期的教學資源使用計劃發布時間而定。

(三)變更教材征訂信息

無特殊原因,原則上教材征訂不得變更和推遲。如教材征訂信息出現錯訂或漏訂的情況,請各教學單位填寫《教材變更申請單》,由教材管理部門審批后完成教材征訂變更。因變更教材征訂信息造成的影響與損失由申請變更的教學單位負責。

(四)征訂教師用書

教師教學使用的教材與學生教材保持一致,或為學生教材配套的教師用書。教學參考書及教輔材料原則上不予征訂。征訂教材冊數需按該課程實際授課教師數加1冊(該1冊為各教學單位留存)。在教材版本不變更的情況下,教師用書應連續使用三個學年。

第二十七條  教材發放

全日制職業教育教師及學生教材由教材工作管理部門統一配送到各教學單位指定地點,各教學單位憑《教材銷售清單》領取。領取時當場檢查教材、清點教材種類和數量。發現教材錯裝、缺頁等嚴重缺損可在兩周內進行調換,逾期不再辦理開放教育教師用用書由各教學團隊到教材工作管理部門統一領取。

第二十八條  教材退訂

(一)全日制職業教育已領取的教材原則上不予退換。休學、退學、留降級、轉專業等學籍異動的學生,在教材保存完好的前提下,可在兩周內進行退換。

(二)對教學使用中發現政治立場、價值導向、科學性等方面存在問題的教材要立即停用,聯系教材管理部門進行教材退訂,同時追究教材選用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教材采購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各類高等學校教材和圖書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辦廳〔2006〕11號)和學校有關規定,教材采購由學校招投標管理部門組織公開招標確定教材供應商。

第三十條 開放教育教材征訂、發放和退訂細則詳見《關于印發<遼寧開放大學教材征訂發行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遼開大字〔2024〕36號

第七章  教材經費管理

第三十一條  校本教材建設資金的設立和管理

學校根據教材建設規劃和年度教材建設計劃需求資助自建教材建設經費,專款專用。教材建設資金由學校教材管理部門統一管理和使用,按照教材建設過程中實際產生的費用進行支出。

第八章  服務與保障

第三十  評審評優

建立教材質量評優制度是加強教材建設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學校將有計劃地組織專家對所建教材的質量及使用效果開展評審評優工作,根據結果推薦參加國家級、省部級有關教材評選和申報國家級、省部級規劃教材。教材評審評優工作由學校教材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組織開展。

第三十  獎勵

(一)學校對獲獎教材予以表彰。獲得優秀教材建設獎,國家級獎勵(特等5萬元、一等獎4萬元、二等獎3萬元)、省部級獎勵2萬元;教育部馬工程重點教材4萬;全國職業教育優質教材3萬;獲評規劃教材,國家級獎勵2萬元、省級獎勵1萬元,同類獎勵不重復獎勵,按最高獎勵計。

(二)承擔國家統編教材編寫修訂任務,主編和核心編者視同承擔國家級B類一般科研課題;承擔國家規劃公共基礎課和專業核心課教材編寫修訂任務,主編和核心編者視同承擔省部級B類一般科研課題

(三)獲評國家級、省部級優秀教材,教育部馬工程重點教材,全國職業教育優質教材,國家、省部級規劃教材等,根據學校教師職稱晉升“教材建設”評定指標,享受相應政策待遇。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  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遼寧開放大學(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教材工作管理辦法》遼開大字〔2021〕102號同時廢止

第三十 本辦法由學校教材管理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