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開放大學開放教育助學教師管理辦法(修訂)
遼開大字〔2023〕138號
為了加強助學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助學教師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專業化,進一步提升助學教師的學習支持服務水平,根據開放教育辦學特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助學教師是學校開放教育管理和學生支持服務的橋梁和紐帶,受學校委托,代表學校對所任班級及學生進行管理和服務。其角色是學生管理制度落實的指導者和監督者,是班集體的組織者、管理者、引導者和教育者,是學生的良師益友。其工作效果直接關系到開放教育教與學的效果,關乎著社會及學生對學校工作的滿意度和認可度。
第二條 助學教師隊伍建設是開放教育體系建設和內涵建設的組成部分。省校責成學生工作處對全省開大體系助學教師建設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和服務,各市縣開大責成有關部門做好本校助學教師的選聘、培訓、助學服務和考核,并提供人員和經費支持。
第三條 承擔助學教師工作任務是每位從事遠程教育人員的應盡職責。無論是課程教師,還是其他有能力作兼職的管理人員等應從學校大局出發,自覺服從學校安排,積極承擔助學教師工作,始終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愛心、耐心、誠心地履行職責,為學生學習、成長、成才服務。
第二章 助學教師選聘
第四條 選聘助學教師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擁護黨的領導,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具有較高的思想境界和理論政策水平。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熱愛開放教育學生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樂于奉獻;
(二)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三)具備較強的業務水平和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了解開放教育辦學特點,具有遠程教育、助學管理、學生心理、人際溝通等方面的知識,有較好的協調溝通能力,較強的親和力和語言表達能力,能夠熟練運用辦公軟件進行工作,履行工作職責并能創造性開展工作;
(四)具有較強的政治責任感和事業心,有良好的師德修養,品行端正,為人師表,勤勞踏實,關愛學生,作風民主,善于聽取各種意見,工作嚴謹細致,能堅持原則,在學生中有較高的威信。
第五條 助學教師由各市縣開大組織聘任。可實行專兼職結合的聘任方式,選聘師德高尚、對開放教育熟悉并有相近專業背景的教師擔任助學教師,由負責開放教育的學生管理部門進行考核后,報本學校領導研究決定予以聘任。原則上,每個專科或本科專業至少配備1名助學教師,助學教師生師比≤200:1。
第三章 助學教師的培訓
第六條 參加培訓進修是助學教師提高個人素養和管理服務水平的重要途徑,是每個助學教師的責任和義務。
第七條 初次受聘需參加30學時助學教師培訓,重點學習開放教育學生管理制度、學校管理有關要求、計算機基礎知識、教學教務平臺操作、助學教師工作職責和工作流程等內容,合格后由所在學校頒發聘書。
第八條 各市縣開大要組織好業務培訓和經驗交流,每學期要組織召開助學教師培訓會,每學年要召開助學教師經驗交流會,對助學工作進行有重點有針對性討論,研究解決具體問題的方法與措施,互相學習,互相借鑒,促進助學教師工作水平的不斷提高。
第九條 助學教師須按要求參加由各級開大不定期舉辦的助學教師培訓。學校根據需要采用聘請專家學者來校講課、安排助學教師校外培訓等方式,重點學習先進的助學教師教育管理理念、教育管理藝術、教育管理方法等。
第四章 助學教師崗位職責
第十條 熱愛開大教育事業,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心為學生服務,堅決維護學校的發展和利益,堅決維護學生的正當權益,及時反映學生的訴求,能及時與學籍、教學、教務等管理教師和課程教師溝通與聯系。
第十一條 新生入學報到后,進行開放教育入學教育,使學生了解開放教育的特點,掌握遠程學習方法,樹立學習信心,克服工學矛盾,養成自主學習習慣。
第十二條 負責班委會成員的選拔、培養、使用和考核,隨時與班委會成員保持聯系,及時溝通情況,積極組織班級活動,充分發揮班委會的作用。為開放教育學生建立靈活學習小組,豐富開放教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開展課程學習,進行學習交流,營造學習氛圍,為學生面授課和網上學習提供補充。
第十三條 組建班級微信群、QQ群、通訊錄等學生信息溝通渠道;建立學生基本信息檔案和臺賬,了解學生學習動態,對學生學習情況進行跟蹤反饋;受理學生問題咨詢及投訴,為學生學習提供方便;加強對學生的文明禮儀指導,對個別學生進行必要的心理疏導和情感關懷。
第十四條 按照國家開放大學和省校獎學金、優秀畢業生評選要求,積極組織開展優秀學生評選表彰活動,根據本校特點開展適合學生學習的遠程教育學生活動,培養學生遠程學習品質、專業素養和團隊協作精神,促進良好的人際溝通,建立遠程開放教育良好的學風。
第十五條 配合課程教師做好教學管理與考核。按學期發放學生開課表,督促學生到國開學習平臺注冊學習,協助課程教師對學生進行網上檢查,收繳課程作業,共同完成形成性考核,配合課程教師做好網上課堂討論及集中實踐環節動員等組織工作。
第十六條 配合做好學籍、教務管理及綜合服務工作。指導學生下載《入學通知書》、準考證,做好學生學期課程注冊、考試報考、期末考試、成績更動、成績發布查詢等服務工作,征訂與發放教材,催繳學生學習相關費用,做好學生信息圖像采集,辦理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
第五章 助學教師績效考核
第十七條 各市縣開大助學教師考核分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等級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
第十八條 對于年度考核多次獲得優秀等級的助學教師,各市縣開大應在職稱晉級及福利待遇等方面優先考慮。
第十九條 對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助學教師,各市縣開大應要求其重新參加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對于有下列情形的,應該考慮調整崗位或解聘:
(一)在事關政治立場和職業道德方面,給學校聲譽造成較為嚴重不良影響的;
(二)個人學生工作不力,學生中威望低,學生問題投訴多,產生嚴重不良后果的;
(三)不能正常履行助學教師崗位職責以及其他不能從事助學教師工作的。
第六章 省校的指導與服務
第二十條 每年組織一次全省開大體系助學教師培訓,普及遠程教育、招生管理、教學管理、學籍管理、考試管理、學生心理、人際溝通等方面知識,明確助學教師工作任務,進行全省開大助學教師經驗交流。
第二十一條 每年組織一次全省開大體系助學工作優秀集體和優秀個人評選活動,樹立典型,鼓勵先進,交流經驗,促進工作。
第二十二條 利用省校門戶網站相關欄目開展開放教育學習支持服務工作宣傳,發布全省開大體系學生活動信息,報道各項學生專題活動,展示學生風采,提升全省開大體系學習支持服務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第二十三條 發揮省校遠程接待服務作用,提供信息查詢、問題咨詢、業務受理、投訴建議等學習支持服務。
第二十四條 建立開放教育學習支持服務工作研究小組,重點研究助學教師學習服務的各項業務,提升全省助學教師服務水平。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遼寧開放大學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相關文件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