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開放大學(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
思想政治理論課大賽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重要決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關于深化新時代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改革創新的若干意見》及《遼寧開放大學(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技能大賽管理辦法》等法規和文件,為構建“以賽促教、以賽促研、以賽促改”的教學體系,守正創新推動思政課建設內涵式發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中所指的大賽是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參加的思政類教學比賽和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指導學生參加的思政類專項活動,要求賽項覆蓋面廣、參與人數多、能夠有效提升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質量。主要包括:教育部、全國總工會舉辦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相關賽項,教育部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指導委員會“高職高專思想政治理論課”分教學指導委員會及其他分教學指導委員會、全國高職高專院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聯盟舉辦的賽項,國家開放大學舉辦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相關賽項,以及中共遼寧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遼寧省教育廳、遼寧省總工會、遼寧省高職高專院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聯盟、中共沈陽市委教科工委、遼寧開放大學(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等舉辦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相關賽項。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經學校批準并在教務處和馬克思主義學院備案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相關賽項。
第二章 大賽類別與級別劃分
第四條 大賽的級別分為國家級、省級、校級三個等級。
1.國家級
國家級Ⅰ類:教育部、全國總工會舉辦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相關賽項。
國家級Ⅱ類:教育部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指導委員會“高職高專思想政治理論課”分教學指導委員會及其他分教學指導委員會、全國高職高專院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聯盟舉辦的相關賽項。
2.省級
省級Ⅰ類:與國家級Ⅰ類大賽對應的省級選拔賽,中共遼寧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遼寧省教育廳、遼寧省總工會舉辦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相關賽項,國家開放大學舉辦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相關賽項。
省級Ⅱ類:與國家級Ⅱ類大賽對應的省級選拔賽,遼寧省高職高專院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聯盟、中共沈陽市委教科工委舉辦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相關賽項。
3.校級
校級Ⅰ類:指由學校教學職能部門舉辦的面向全省開放教育體系思想政治理論課相關賽項除中共沈陽市委教科工委以外其他市級行政部門舉辦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相關賽項,認定為校級Ⅰ類比賽。
校級Ⅱ類:指由學校教學職能部門舉辦的面向校內師生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相關賽項。
第五條 根據上述定義難以確定級別的大賽,由學校大賽領導小組確定級別。
第三章 大賽的管理和組織
第六條 思想政治理論課相關賽項接受學校大賽領導小組統一管理。
第七條 馬克思主義學院負責大賽整體規劃與實施。具體職責包括:負責賽項統籌、協調與報名工作;負責與大賽組織部門對接;負責學校承辦的國家級、省級思想政治理論課相關賽項的組織和實施,負責校級思想政治理論課相關賽項的組織與實施;負責省級及以上思想政治理論課相關賽項專家、評委的推薦工作;負責賽項的報送備案工作;負責編制備賽方案、經費預算工作;負責大賽指導教師、參賽人員遴選工作;負責提供備賽條件,組織備賽參賽工作;負責按照要求為參賽選手購買意外傷害險;負責上報大賽相關材料。
第四章 經費管理
第八條 大賽獎勵設置一、二、三等獎,其中一等獎對應賽項設置的最高獎,其余以此類推。其他各種稱號對應等級如下:
對應標準 | 證書獎勵名稱 |
一等獎 | 一等獎 | 冠軍 | 第1名 | 金獎(牌) |
二等獎 | 二等獎 | 亞軍 | 第2、3名 | 銀獎(牌) |
三等獎 | 三等獎 | 季軍 | 第4、5、6名 | 銅獎(牌) |
第九條 大賽獲獎等級由教務處以大賽主辦單位公布的獲獎文件或頒發的獲獎證書為依據認定。
第十條 教務處每年的第四季度統一對各級思政類相關賽項獲獎選手、指導教師進行等級認定,并給予獎勵,思政類教學比賽獲獎獎勵由馬克思主義學院發放。未按要求報送大賽材料的,不予認定和獎勵。
具體獎勵標準參照《遼寧開放大學(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技能大賽管理辦法》(遼開大字〔2024〕49號)執行。
第十一條 同一年度、同一系列賽項,獲得多個層級獎勵的,按不重復獎勵的原則,對獲獎師生取最高獎項進行獎勵;同一年度、同一賽項的指導教師指導不同參賽隊伍獲獎的,指導教師按其所指導參賽隊獲得的最高獎項獎勵一支隊伍,參賽學生則按照各自獲獎級別進行獎勵。
第十二條 大賽經費管理中其他相關內容參照學校印發的《遼寧開放大學(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技能大賽管理辦法》(遼開大字〔2024〕49號)執行。
第五章 成績管理
第十三條 參賽學生成績管理參照學校印發的《遼寧開放大學(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技能大賽管理辦法》(遼開大字〔2024〕49號)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獎勵時間以自然年度計算,每年一次。所有獎勵金額均為稅前金額。
第十五條 其他未盡事宜通過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馬克思主義學院負責解釋,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