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開放大學(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
項目建設及管理辦法(修訂)
遼開大字〔2024〕87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預算項目管理,對項目進行科學統籌、合理規劃,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遼寧省本級財政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遼寧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遼寧省現代職業教育質量計劃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的項目,是指校內各部門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學校日常基本支出之外,安排專項資金實施的具體項目。
第三條 本辦法中的項目管理,是指按照學校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中心工作,以建立項目庫的方式,規范項目收集、篩選、立項、論證、報批、實施、驗收、評價等過程,促進事業發展,實現效益最大化。
第四條 項目管理的基本原則。
(一)統籌規劃、分步實施。項目管理須從學校角度統籌全局、通盤考慮、總體規劃,分類分步逐項實施。保證項目管理的連續性和常態化,做到執行一批、爭取一批、儲備一批。
(二)科學論證、合理排序。項目申報要圍繞其必要性、可行性、預期效益、預算經費、績效指標等進行充分論證,避免因重復建設而導致的資源浪費,科學劃分輕重緩急,結合當年學校財務狀況擇優安排實施。
(三)項目追蹤、績效考核。項目實施過程中要進行追蹤問效,對執行結果進行績效考核??冃Э己嗽u價結果與執行部門再次申報的項目相掛鉤,對執行進度快、資金使用率高、實施效果反映良好的項目執行部門,作為項目入庫優先考慮的條件之一。
(四)??顚S谩L動管理。項目經費必須??顚S?,不可挪作他用。每年4月啟動編制下年度項目庫,每年12月對項目庫進行補報和調整更新,項目庫中的跨期規劃項目和當年未實施的項目實行跨年度滾動管理。
第二章 項目庫及其管理部門
第五條 項目庫是對項目進行規范化、程序化、標準化管理的數據庫系統。項目庫按照其運行的不同階段,分為儲備庫和執行庫。
(一)儲備庫。是指學校各部門(學院)申報的,符合國家和遼寧省政策導向、學??傮w發展規劃、學校重點扶持的項目,經由分管校領導審批通過后進入儲備庫。
(二)執行庫。是指在儲備庫中已完成立項、規劃、論證、復審等工作,具備可實施條件且在儲備庫中排序靠前的項目,結合資金到位的實際情況,經項目管理部門審核會簽、校長辦公會和黨委常委會批準后進入執行庫,預算資金下達后出庫執行。
第六條 項目庫由學校統一規劃、統一管理。項目庫是申報各級專項資金和編制年度預算的重要依據,原則上實施的項目只能從執行庫中選取。因特殊情況而出現的緊急項目,須及時報送發展規劃處,并經校長辦公會和黨委常委會通過方可補充進入執行庫組織實施。
第七條 項目管理相關部門及其工作職責。
(一)項目申報部門。學校各部門(學院)作為申報部門,須按照學校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目標,結合當年工作實際情況,明確建設項目名稱、立項依據、建設內容、預算金額,并進行必要性、可行性分析、論證。
(二)歸口管理部門。歸口管理部門主要包括教務處、信息技術中心、校企合作處、后勤保障服務中心、基建處等部門,負責對申報部門提出的項目申請進行篩選、初審、匯總和排序等工作。涉及工作內容存在交叉的項目,由發展規劃處負責統籌協調完成歸口管理工作。
(三)項目管理部門。項目管理部門由發展規劃處、財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處共同組成。發展規劃處負責項目的日常管理、進度跟蹤、績效考核的組織實施等工作;財務處和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項目執行庫入庫前的復核、會簽以及項目執行過程中的招標、跟蹤、驗收、付款等工作。
(四)項目執行部門。根據校長辦公會、黨委常委會審批通過并進入執行庫的項目,確定最終項目執行部門。其主要職責包括:擬定立項項目的實施方案,明確績效目標,提報采購需求文件,控制項目執行進度,管理項目質量、成本、風險,實施項目驗收和績效自評;對項目的真實性、合理性、可行性、完成進度和績效結果負責,同時接受學校紀檢監察、審計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三章 項目類別及其范圍
第八條 學校項目整體劃分為六個大類,具體如下。
(一)教育教學改革類項目。用于儲備專業(群)建設、精品在線開放課程、虛擬仿真資源、創新團隊、教改項目(含大賽)、考試項目、教材建設、教學平臺、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實訓室建設、實踐教學基地建設以及實施學歷證書與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深度融通、“崗課賽證”融通、中國特色學徒制培養等項目,由教務處歸口負責。
(二)數字化建設類項目。用于儲備公共平臺建設項目,校園網絡保障與安全維護、數字化資源建設、網絡辦公環境、公共機房建設等項目,由信息技術中心歸口負責。
(三)校企合作與國際交流類項目。用于儲備市域產教聯合體、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開放型區域產教融合實訓基地、興遼產業學院、“現場工程師”“興遼未來工匠”培養、國際交流等項目,由校企合作處歸口負責。
(四)后勤保障與基建維修類項目。用于儲備基礎設施(改)建設項目,包括征地、基建工程、改擴建及大型修繕工程、水電管網改造、道路工程、園林綠化、節能改造、市政配套工程等項目,由后勤服務中中心、基建處歸口負責。
(五)其他項目。用于儲備學分銀行建設、社區教育、老年大學建設、社會培訓、創新創業、教師隊伍建設、圖書購置等其他項目,由發展規劃處統籌管理。
第四章 項目申報與審批
第九條 項目申報條件。
(一)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財政資金支持方向。
(二)符合國家、省、市教育事業和行業發展政策導向。
(三)符合學校事業發展規劃等重大規劃文件要求。
(四)滿足學校教學、科研、管理及其他工作的實際需要。
(五)滿足學生在校學習、生活和個人成長的實際需要。
第十條 項目申報要求。申報的項目應目標明確、內容翔實、計劃科學、預算合理,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預期效益、經費預算等論證充分,實施條件成熟。
第十一條 事前績效評估。
由項目管理部門聯合組織項目申報部門制定績效評估計劃,確定績效指標、明確評估標準。
(一)由項目申報部門確定項目實施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預算資金的合理性,明確績效評價指標。
(二)由項目管理部門聯合制定績效評估計劃,明確具體的績效評估內容、要求和安排等。
(三)項目申報部門分級分類確定評估對象,聯合校內外專家開展事前績效評估,對于評估結論不合格的項目,限期整改或直接退出。
第十二條 入儲備庫項目工作流程。
(一)項目申報。每年4月中旬—5月上旬,項目申報部門依據申報條件設置具體項目,填寫《項目申報書》,報送至發展規劃處。
(二)歸口審核。每年5月下旬,項目歸口管理部門進行項目審核,審核結果為“不合格”的項目退回至項目負責人,審核結果為“合格”的項目報送至發展規劃處。
(三)項目論證。每年6月中上旬,發展規劃處匯總形成《擬入儲備庫項目清單》,同時優化排序,組織論證。對于項目論證不合格的項目須按照專家意見進行調整。
(四)項目審批。每年7月中上旬,發展規劃處匯總形成《擬入儲備庫項目清單》,提交校長辦公會、黨委常委會審批。
(五)項目上報。每年8月,發展規劃處匯同財務處共同完成省教育廳、財政廳要求的項目入庫工作,入省項目儲備庫。
第十三條 入執行庫項目工作流程。
(一)項目調整。每年11-12月,針對本年度未能進入儲備庫且認為有必要執行的項目集中組織補報。每年1月中上旬,待上級財政資金下達計劃發布后,發展規劃處匯同財務處進行進一步的調整,以保證資金的高效利用。
(三)入執行庫。每年3月,發展規劃處匯總形成《擬入執行庫項目清單》,匯同財務處、國有資產處提報校長辦公會、黨委常委會審批通過后入執行庫,同步由財務處列入財務預算。
第五章 項目執行與管理
第十四條 進入執行庫并列入年度預算的項目,由項目執行部門負責具體實施。項目執行部門負責人是項目第一責任人,項目實施應嚴格遵照項目實施方案,并做好項目執行過程中的各類資料和檔案管理。
第十五條 項目執行實施動態管理,項目管理部門負責統籌各類項目的跟蹤管理,掌握項目執行過程中的動態情況,并適時進行項目執行情況通報。
第十六條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特殊情況,由項目申報部門書面通知發展規劃處,由發展規劃處協調組織相關部門啟動緊急入庫或項目調整程序。
(一)因法律法規出臺或修訂需要新增的;
(二)因國家政策調整需要新增的;
(三)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廳明確要求開展的;
(四)因其他重大或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或已經影響師生工作、學習和生活而必須快速處理的;
(五)上級部門已經批準的專項建設項目;
(六)其他特殊情況。
第十七條 因政策導向發生化或長期不具備執行條件難以實施的項目,項目申請部門應該向發展規劃處提出書面申請,退出儲備庫。
第六章 項目驗收及績效考核
第十八條 項目管理部門要對項目的實施過程和完成結果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依法進行處理。
第十九條 項目執行部門承擔項目驗收工作的主體責任,涉及招標采購項目,在項目建設完成后由項目執行部門遵照學校招標采購有關規定履約驗收。
第二十條 項目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對項目進行績效考核評價,并將績效考核評價結果作為下一年度項目入庫的主要依據之一。對于項目選擇好、但因執行不力而導致項目執行進度慢、效果不理想、資金使用效率低的,責成項目負責人進行整改,或視情況嚴重程度在一定范圍給予通報批評;對于執行無誤,但項目選擇有瑕疵、效果不好的項目,將直接影響執行部門下次項目申報入庫。
第二十一條 項目執行情況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項目執行部門及其負責人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之一。
第七章 項目管理保障措施
第二十二條 項目管理過程中涉及的專家咨詢、論證等經費支出從校內資金列支。涉及專家咨詢和論證費用的執行標準,參照學校專家報酬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項目執行部門應當自覺接受審計部門對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監督,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風險提示、廉潔教育、案件審查等工作。
第二十四條 歸口管理部門可結合本辦法制定分管項目的具體實施細則,項目申報和執行部門參照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遼寧開放大學 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項目建設及管理辦法(試行)》(遼開大字〔2023〕23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學校發展規劃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