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開放大學(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科研資助及優秀科研成果獎勵辦法(2025年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激發學校科研人員從事科研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形成知識創造價值、價值創作者得到合理回報的良性循環,促進學校科研水平的持續提升,依據《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校在職科研人員(即我校在編、聘用合同制科研人員)。
第三條 科研資助,是指學校為保障縱向科研項目正常開展,而給予該項目的配套科研經費資助,該類項目須由科研處統一組織申報并以我校為第一獲批單位。優秀科研成果獎勵,是指學校對于科研處統一組織參評、以我校為第一獲獎單位的優秀科研成果給予的獎勵。
第四條 學校科研資助及優秀科研成果獎勵工作由科研處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第二章 科研資助
第五條 科研資助的類別和標準
(一)上級科技主管部門雖未提供科研經費資金支持,但對學校明確提出配套資金資助要求的縱向科研項目,學校原則上按照要求給予配套資助。
(二)對于上級科技主管部門沒有資金資助及配套要求的縱向科研項目,學校根據項目級別予以資助,縱向科研項目級別規定見附件1:
對國家級A類重大項目資助25萬元,重點項目資助15萬元,其他項目資助10萬元;
對國家級B類重大項目資助15萬元,重點項目資助10萬元,其他項目資助5萬元;
對省部級A類重大項目資助3萬元,重點項目資助2萬元,其他項目資助1萬元;
對省部級B類重大項目資助2萬元,重點項目資助1萬元,其他項目資助0.5萬元;
對省部級C類重大項目資助1萬元,重點項目資助0.5萬元。
(三)科研人員獲批的縱向科研項目,涉及學校給予配套經費資助的,其資助額度可選擇本條第一款或第二款,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執行,但第一款、第二款不可同時兼得。
(四)對于科研人員承擔校本科研項目的資助標準,依照學校校本科研項目管理辦法及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科研資助的程序
項目負責人可自立項通知正式下發之日起(上級科技主管部門有經費撥付的自經費到賬之日起),根據學校《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及科研預算管理等相關規定,在規定的額度范圍內,在科研部門的指導下填寫科研預算表,并視經費到位情況依法依規使用科研經費。
第三章 優秀科研成果獎勵
第七條 獎勵標準
對于經學校科研部門統一組織申報,以我校為第一獲獎單位,由上級部門頒發科研成果獎的優秀成果,學校對項目組給予獎勵,科研獲獎級別認定標準見附件2,獎勵標準見下表:
優秀科研成果獲獎獎勵標準
獲獎級別 | 獲獎等次及獎勵額度(單位:萬元)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國家級 | 30 | 15 | 5 |
省部級A類 | 8 | 4 | 2 |
省部級B類 | 2 | 1 | 0.5 |
省部級C類 | 0.8 | 0.4 | 0.2 |
第八條 優秀科研成果獎勵工作實行申報登記制度,每年上半年開展,集中受理申報,獎勵范圍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獲得的優秀科研成果獎勵。
第九條 申報和發放優秀科研成果獎勵的程序如下:
(一)每年3—4月份,科研處下發開展優秀科研成果獎勵申報工作的通知,科研人員根據通知要求向所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申報表,并同時提交相關原始材料。
(二)各二級部門審核、匯總本部門人員優秀科研成果獎勵申報材料后,將個人申報表、部門匯總表及證明材料,報科研處登記。逾期不予受理。
(三)科研處匯總、核實后,予以公示。有異議的提交學校學術委員會討論決定后公示。
(四)經學校批準后,發放優秀科研成果獎勵資金。
(五)科研處將完成登記的優秀科研成果等材料歸檔。
第十條 申報優秀科研成果獎勵的須提供獲獎證書、成果原件及復印件。
第十一條 優秀科研成果獎勵工作結束后將原件退還給本人。學校需要時,科研人員有義務提供上述原件。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學校對同一科研成果在同一年度內多次獲得優秀科研成果獎的,不重復獎勵,按最高一項計算。
第十三條 剽竊、侵奪他人成果,或者以其它不正當手段騙取學校科研獎勵的,無論是個人還是集體,一經核實,一律撤銷獎勵并由學校根據情節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四條 本辦法中涉及的資助、獎金均用于成果所有權人及項目組,由成果所有權人及項目負責人按照成員貢獻大小自主分配。所有獎勵金額均為稅前金額,獲獎者收入所得稅由個人承擔,財務處根據國家規定代扣代交。
第十五條 因客觀原因延誤而沒有及時受理的資助、優秀科研成果獎勵可在下年度補報。
第十六條 本辦法未能涉及的科研資助、優秀科研成果獎勵,由科研處根據具體情況提請學術委員會和學校研究決定。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遼寧開放大學(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科技資助及成果獎勵辦法》(遼開大字〔2021〕64號)同時廢止。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科研處負責解釋。
附件:1.縱向科研項目層級認定標準
2.優秀科研成果獲獎級別認定標準
附件1
縱向科研項目層級認定標準
一、國家級
1.國家級A類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藝術基金科研項目。
科技部項目。
2.國家級B類
教育部科研項目;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
中央宣傳部、中央組織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中央統戰部、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科研項目。
二、省部級
(一)省部級A類
遼寧省科技廳項目、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省社會科學規劃基金項目。
其他國家部委科研項目。
(二)省部級B類
遼寧省教育廳、省委教育工委、省社科聯、省委省政府決策咨詢委員會、省委宣傳部、省委組織部、省紀委監委、省委統戰部、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科協科研項目。
遼寧省教育科學規劃科研項目。
中國高等教育學會項目、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科研項目。
國家開放大學科研項目。
(三)省部級C類
中國教育技術協會、中國成人教育協會科研項目。
其他國家一級學會、協會科研項目。
遼寧省其他省直廳局科研項目。
沈陽、大連市科技局、哲社規劃、社科聯、科教工委、教育局科研項目。
三、市廳級
遼寧省職業教育學會、現代遠程教育學會、高等教育學會、成人教育學會等遼寧省一級學會項目。
除沈陽、大連外,其他遼寧省地級市科技局、哲社規劃、社科聯、科教工委、教育局科研項目。
四、有關說明
(一)對于上述未涵蓋的科研項目,根據其項目來源,參照已列入項目比照確定。
(二)各類學會、協會的專門委員會、分會科研項目,以及各類科研項目的子項目均按照降低一檔認定。
附件2
優秀科研成果獲獎級別認定標準
一、國家級
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
二、省部級
(一)省部級A類
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
遼寧省自然科學獎、遼寧省技術發明獎、遼寧省科學技術進步獎。
遼寧省哲學社會科學獎·成果獎。
(二)省部級B類
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省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省社會科學規劃基金委員會、省社科聯頒發的優秀科研成果獎勵。
國家其他部委頒發的優秀科研成果獎勵。
中國高等教育學會、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頒發的優秀科研成果獎勵。
國家開放大學頒發的優秀科研成果獎勵。
(三)省部級C類
1.遼寧省其他省直廳局頒發的優秀科研成果獎勵。
2.除中國高等教育學會、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以外其他國家一級學會頒發的優秀科研成果獎勵。
3.中國教育技術協會、中國成人教育協會頒發的科研成果獎勵。
4.沈陽、大連市科技局、市社科聯、科教工委、教育局頒發的優秀科研成果獎勵。
三、市廳級
遼寧省職業教育學會、現代遠程教育學會、高等教育學會、成人教育學會等遼寧省一級學會頒發的優秀科研成果獎勵。
除沈陽、大連外,其他遼寧省地級市科技局、哲社規劃、社科聯、科教工委、教育局頒發的優秀科研成果獎勵。
四、有關說明
(一)對于未涵蓋的科研獎勵,根據其來源,參照已列入獎勵項目比照確定。
(二)各類學會、協會的專門委員會、分會獎勵按降低一檔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