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招生
專項績效獎勵實施辦法
遼裝院發〔2021〕9號
根據《遼寧廣播電視大學(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績效考核辦法》(遼電大黨發〔2020〕56號)、《遼寧廣播電視大學(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薪酬管理辦法(試行)》(遼電大字〔2020〕66號)精神,全面落實學校全員招生工作體制,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員工積極性,特制訂高職招生專項績效獎勵實施辦法。
一、組織實施
學校組織成立高職招生專項績效考核小組,負責對高職招生專項績效過程監督、材料認定、結果審核等工作。
組長:主管招生工作副校長
成員:招生就業處處長、招生就業處招生工作副處長、招生就業處招生科負責人
二、獎勵范圍
高職招生專項績效納入學校總體績效,對在高職招生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進行獎勵,獎勵總額不超過學校高職招生經費的30%。
三、獎勵條件
(一)集體獎勵
招生就業處完成省內計劃錄取率95%以上,獎勵2萬元;完成當年招生任務的二級學院,按推薦人數占大一大二在校生比例進行排序,第一名單位獎勵1.5萬元,第二名單位獎勵1.0萬元,第三名單位獎勵0.5萬元。
(二)個人獎勵
招生工作特等獎勵6000元(招生人數≥30人),一等獎勵3500元(招生人數≥20人),二等獎勵1500元(招生人數≥10人),三等獎勵600元(招生人數≥5人)。
四、認定程序
(一)推薦截止時間
單獨招生推薦截止時間為報名截止日,高考統招推薦截止時間為高考統招志愿填報截止日。
掌握考生報名信息的相關工作人員,推薦單獨招生學生的時間為考生在單招報名系統報名之前推薦。
(二)填報推薦信息
推薦人要掌握考生的基本情況,并在招生就業處公布的“考生信息采集平臺”中填報考生姓名、考生號、推薦人、推薦人部門等四項信息,信息填寫不全,視為無效推薦。
(三)確定推薦人
單獨招生和高考統招錄取后,招生就業處對推薦考生與錄取考生的信息進行核準,對于多名推薦人推薦同一考生的,按照“考生信息采集平臺”填報信息的時間前后順序確定推薦人。
五、紀律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給予獎勵;已經作出獎勵的追繳所獲獎金。
(一)政治品質、廉潔自律存在問題,或者道德品行、遵規守紀等方面存在問題的;
(二)招生時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
(三)嚴重違反規定的獎勵權限或者程序。
六、公示
高職招生專項績效考核小組將推薦人名單在學校OA系統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無異議,按照標準發放專項績效獎勵。